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时,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于无效或部分无效的争议,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确认。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2.合同内容不明确或不完整;3.劳动者被迫签订合同;4.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5.合同约定违反公序良俗;6.合同违反强制性劳动标准等。当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法律后果可能包括:1.劳动关系继续有效,但受到法律规定的保护;2.劳动者享有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3.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4.法律对用人单位可能进行处罚等。因此,劳动合同无效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形包括欺诈、胁迫、违法排除劳动者权利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将确认争议情况。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劳动合同无效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保护、终止、赔偿等法律后果,维护劳动者权益并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