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有: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危害、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