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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利息,欠条有效期届满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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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利息的规定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具体规定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规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具体利率标准如下:

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是合法利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

2、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借款人自愿给付的也受法律保护。

3、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款利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予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一、借款利息的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二、逾期利息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内容由 李晓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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