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治安拘留,不构成犯罪,没有犯罪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在押人员,其档案由机关掌握,会留档备查,但并不影响日后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1种观点: 一般报警有两种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出警记录属于信息范畴, 因为此类记录是由机关制作并保存的, 是其履行接警、出警法定职责而形成的文字记录、影像资料等。但如果是民警手写的出警登记,或者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手写的报案记录,保存时间为永久保存。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报警记录多久可以消除,需要看情况:1、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是杀人案件,贩毒案件,案件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消除的;2、如果是治安案件,机关一般保留五年,五年后当事人没有重复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报警记录会消除掉的;3、如果是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出警核实后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半年至一年内就会消除掉,没有报警记录。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的摄像数据一般保存半个月。监控器录像从理论上来说可以保存无限长的时间,但是实际上一般保存一周到一年的时间。一般的治安监控存贮录像的时间在2周到2个月之间,太长的成本比较高,所以一般在1个月左右。如果碰到重大案件的话,请那种高端技术人员,即使过了一两年的也能被修复出来的。如果是主干道路的话,一般保存半年以上,遇到重大案件保留三年以上。而且各地情况略有不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笔录有两种保存方式,其消除时间不一样。1、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后消除。2、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审判长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审阅和确认,证人、当事人也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阅读和确认,这是为了保证庭审笔录的客观、全面和准确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永久保存。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笔录会存档备查,不会被销毁。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机关的询问笔录,要装入案卷或者档案长期保存,不得自行销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责任。除非不成案的询问笔录,但这类笔录的销毁,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2种观点: 一、派出所笔录多久消除1、派出所笔录不会消除,一般会永久的保存。如果是不成案的笔录,那么就会进行销毁。笔录一般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一百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二、派出所做笔录流程是什么派出所做笔录流程如下:1、派出所工作人员会逐项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等信息,然后会询问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一系列问题,对其进行身份验证;2、讯问人员会询问事件内容,一般都是采取问答的形式,对于讯问人员的问题,被询问人只需如实回答就好;3、在整个询问过程结束后,记录人员会将记录内容与被询问人核对;4、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第3种观点: 一般报警有两种保存。一种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出警记录属于信息范畴, 因为此类记录是由机关制作并保存的, 是其履行接警、出警法定职责而形成的文字记录、影像资料等。但如果是民警手写的出警登记,或者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手写的报案记录,保存时间为永久保存。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报警记录多久可以消除,需要看情况:1、如果是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是杀人案件,贩毒案件,案件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消除的;2、如果是治安案件,机关一般保留五年,五年后当事人没有重复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报警记录会消除掉的;3、如果是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出警核实后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半年至一年内就会消除掉,没有报警记录。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